晋城市2021年12月份疾病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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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十二月,气温将显著下降,不少致病微生物随着一波波的冷空气“粉墨登场”,市疾控中心温馨提示大家应警惕新冠肺炎、诺如病毒感染、水痘和流行性感冒等冬季呼吸道传染病等。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近期国内多个地区出现本土确诊病例,目前疫情形势依旧严峻复杂。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市疫情防控办对广大市民健康提示如下:
1、主动登记报备:
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我市近期发布的防控举措,密切关注全国的疫情动态。11月11日以来有上海市,11月13日以来有内蒙古呼伦贝尔市,11月19日以来有江苏省苏州市,11月21日以来有江苏省徐州市,11月22日以来有浙江省杭州市,11月24日以来有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内蒙古通辽市旅居史人员请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单位、住宿酒店报备,对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与病例活动区域和场所有交集的来(返)晋人员,要严格实施“14+3”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其接触者进行“7+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14日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晋人员严格实施“14+3”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14日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晋人员实施“14+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晋人员实施“7+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14天内有报告本土阳性病例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地市旅居史的来(返)晋人员实施“7+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调整风险等级后按相应风险等级落实管控措施。
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妥善安排出行:
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有疫情的地市。
如确需前往,要提前了解目的地的防控政策和要求,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备足够的口罩、免洗手消毒液、消毒湿巾等物品,自觉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和体温测量等防控措施,并准确记录活动轨迹。
出省返晋人员,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单位、住宿酒店报备,尽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落实14天自我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满时再做1次核酸检测,期间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3、坚持个人防护:
请广大市民持续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个人卫生的防疫“三件套”。严格落实防护口罩还要继续戴、双手还要经常洗、社交距离还要留、窗户还要尽量开、咳嗽喷嚏还要遮的防护“五还要”。
少聚餐,分餐制,加强锻炼,均衡营养,劳逸结合,提高身体免疫力。
4、做好健康监测:
牢记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诺如病毒感染
疾病科普:
从10月开始已进入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的高发季,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是暴发疫情高风险场所。
健康提示:
(1)保持良好的手卫生是预防诺如病毒感染和控制传播最重要最有效的措施。饭前便后及接触脏东西后要洗手,掌握“七步洗手法”。
(2)学校及托幼机构做好学生个人健康管理、晨检、因病缺勤登记工作,发现儿童、学生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应要求患病学生及时回家隔离治疗,并按规范进行消毒处理;一旦出现聚集性发病和突发疫情时,应及时向辖区疾控中心报告,在相关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疫情调查和处置。
(3)学校等集体单位应加强食品、饮用水、环境卫生以及厨工等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厨工如发生腹泻呕吐、患有化脓性皮肤病或其他传染病时,应立即离岗。
(4)一旦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不要带病上学上班。做好患者呕吐物及排泄物的处理和环境消毒。
水痘、流感等冬季呼吸道传染病
疾病科普:
冬季是水痘、流行性感冒、猩红热、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全省呼吸道传染病暴发疫情将明显增加,学校、托幼机构和养老院等人群聚集的场所也可能会发生暴发疫情,应继续做好防护。
健康提示:
(1)对有疫苗预防的传染病如水痘、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等,按相关要求及时和全程接种疫苗,提高自身免疫力。
(2)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生活习惯,打喷嚏、咳嗽时注意用纸巾遮掩口鼻,避免飞沫传播。每天定时开窗通风数次,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3)流行高峰期应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特别是症状较轻的病人应及早到社区医院就诊,避免发生交叉感染,早期隔离,待痊愈后再返学返工。
(4)学校及托幼机构应认真开展晨午检、缺课登记、通风消毒和疫情报告等工作,出现暴发疫情适时采取停课措施。
此外,12月1日是世界艾滋病日,目前艾滋病无疫苗可以预防,也无特效药可以治愈,仍然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主要通过性、血液和母婴途径传播。我们要充分认识艾滋病的危害,加强自我防护,避免高危行为,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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